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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无理由退货” 昆明为游客退货款超1678万元

时间:2021-03-20 文章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数据显示,自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运行以来,昆明市共受理退货申请2611起,退款金额超过1678万元。

  目前,昆明市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和昆明火车南站设立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中心服务点,在A级景区、星级饭店、昆明老街及五大汽车客运站等旅游聚集(集散)区设立100个游客购物退货咨询点,方便游客咨询及办理购物退货。

  得益于覆盖全市的购物退货服务网络,昆明市“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已能做到5分钟内受理退货申请,4小时内达成退货协议,最短2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办结,实现退货申请受理、办结以及游客满意度3个100%。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昆明市将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全市购物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为赴昆游客提供便捷、高效退货服务,增强游客体验感、便利度,营造“消费满意,购物放心”的旅游环境,维护昆明旅游的良好形象。(记者 李思凡)


原文链接:http://dct.yn.gov.cn/zsdt2/1526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