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及相关细则要求,经各地(州、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努尔加滑雪场达到4S级滑雪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4S级滑雪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91-888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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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