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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旅厅2022年度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提升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2-05-13 文章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省文旅厅2022年度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提升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文旅厅2022年度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提升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玖万捌仟元(¥98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做好省文旅厅数据汇聚共享工作,提高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应用水平,补齐省文旅厅汇聚平台数据,增加电子证照办件量,提高电子政务绩效相关考评成绩。

  (二)项目要求

  1、公共数据目录编制服务。梳理省文旅厅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存在问题,逐点解决,完善目录属性,将目录和业务办理项进行关联。

  2、电子证照生成与应用提升服务。须提供电子证照生成、应用及纠错解决方案,提高省文旅厅电子证照生成应用水平。

  3、数据资源汇聚更新服务。确保省文旅厅政务数据资源的及时汇聚,按月检查、复查。

  4、国家考核评估类证照生成服务。须保障国家考核要求中所列与省文旅厅有关的电子证照及时生成。

  5、证照标准化生成服务。配合解决信创电脑无法盖章问题,推进省文旅厅电子证照的标准化生成。

  6、梳理形成省文旅厅在数字福建项目管理系统中的信息系统清单,逐个系统开展接入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情况自查,确保系统与汇聚共享平台接口保持稳定畅通。

  7、围绕省文旅厅权责事项清单梳理事项数据需求清单,协助省文旅厅向省汇聚共享平台集中提出共享需求;配合省文旅厅处理其他单位提出的文旅数据应用需求。

  8、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省文旅厅梳理和规范公共服务事项;配合省文旅厅做好网上办事平台服务事项模块改造工作;配合省文旅厅做好服务事项考核准备工作。

  9、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供解决思路并配合省文旅厅就相关问题与省数字办沟通协调。

  (三)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后,乙方提供项目结案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0%。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5分、商务部分20分,价格部分15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65分)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总体工作方案

  10

  工作方案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工作安排以及人员配备科学、合理性,具有可行性。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10分之间进行评分。

  2.公共数据目录编制

  15

  各供应商须对我厅公共数据目录编制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解决方案进行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15分之间进行评分。

  3.数据资源汇聚更新

  10

  各供应商须对我厅数据资源汇聚更新的现状进行分析,梳理信息系统清单,开展缺漏情况自查,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解决方案进行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15分之间进行评分。

  4.电子证照生成应用

  10

  各供应商须对我厅电子证照生成应用更新的现状进行分析,为做好我厅电子证照生成与应用提升,及完成证照标准化生成、国家考核评估类证照生成等工作,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解决方案进行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15分之间进行评分。

  5.提出共享需求

  10

  围绕权责事项清单梳理数据需求清单,协助我厅向省汇聚共享平台集中提出共享需求的工作。各供应商须对我厅共享需求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解决方案进行打分,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10分之间进行评分。

  6.服务承诺

  10

  根据各供应商对项目后期维护要求的服务计划及承诺是否完备周全,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0-10分之间进行评分。

  2.商务部分(满分20分)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供应商团队配备

  5

  根据供应商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认证情况进行打分,获得CMMI5资质证书的得5分,CMMI4资质证书的得4分,CMMI3资质证书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5

  供应商实施团队主要成员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中级软件设计师证书每人得1分;满分5分。

  2.供应商业绩

  5

  根据供应商近五年来成功获取大数据方面的软件著作权情况进行计分,每获得1个相关软件著作权得2分;满分5分。

  5

  根据供应商近五年来承担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特别是政务目录梳理、政务数据处理加工服务等相关项目情况,由评委在0-5分进行横向评价。

  3.价格部分(满分15分)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5

  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7)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七、现场考察及答疑

  供应商可在5月10日15:00-17:00至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321室领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的资料。领取人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未领取资料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08:30-09:0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专人递交至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15房间)。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1057

  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

  2022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zwgk/tzgg/gggs/202205/t20220509_59057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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