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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福建省推荐参评剧目的公示

时间:2022-05-06 文章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2〕66号)要求,在专家推荐基础上,经研究,拟推荐福建省莆仙戏剧院莆仙戏《踏伞行》参评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30日开始,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118122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zwgk/tzgg/gggs/202204/t20220430_59027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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