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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推介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30 文章来源: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属文博单位:

  为推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组织2022年度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推介活动,由基金会颁发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

  自2020年以来,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文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不包含海外华人、外籍人士)。

  二、推介条件:

  具有下列事迹之一,可以推介2022年度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

  (一)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自觉行动保护文化遗产安全,与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出资出力协助文物部门修复修缮文物,个人所参与的修复修缮项目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及说明;

  (三)捐献珍藏的珍贵文物给博物馆、展览馆、研究机构;

  (四)个人建立博物馆并向社会免费开放,需提供博物馆基本信息、藏品简介、参观人数和社会活动举办情况的说明;

  (五)在城市规划与建设、新农村建设、工矿企业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日常生产施工等过程中,大力支持文物保护和勘探发掘工作,资助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事迹突出、贡献较大;

  (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涉嫌违法违纪处于被调查的情况。

  三、推介程序

  推介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介程序有序进行。

  (一)组织推介。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以邮寄日期为准),由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秘书处组织推介并接收推介材料,个人自荐至少有一名文博工作者作为推荐人。特殊情况可与基金会秘书处沟通协商。

  (二)材料审核。由基金会组织协调材料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推介条件的个人进入专家评议阶段。

  (三)专家评议。由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组织专家对进入推介名单的个人进行评议和认定,最终推介名单在基金会公开网站公示。

  (四)宣布结果。拟定于2022年6月11日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布最终推介名单,并由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颁发证书。

  (特别说明: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可能不开展现场活动,宣布入选以线上形式进行,证书邮寄到入选个人)

  四、工作要求

  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介资格;已经推介的,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的推介工作,通过精心组织、严格审核,认真做好推介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如实填写附件推介表并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另附详细事迹(3000字以上),推介表和证明材料纸质件寄至以下地址,电子版 (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邮箱:gdswbjjh@163.com

  收件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1058号,广博现代之窗大厦A座5楼华强北博物馆 邮编:518000

  六、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 淼

  联系电话:153 0276 9817,(0755)8320 6951

  附件:“2022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年度人物”推介表.doc

  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原文链接:http://whly.gd.gov.cn/open_newggl/content/post_3919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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